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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经 佚名 4915 字 20天前

调查这件事,也可以用特工的身份帮助我们搞到很多警方资料。但钱掌柜也建议老黑留在医院里,提议留伊万照顾他。

“兄弟啊,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但你们是真不知道,我现在只要一安静下来,全身那种说不出的感觉,脑子里想的东西,天呢,有点事情做我还能分散一下,不然我非疯掉不可。”老黑无奈只好把我和钱掌柜接到一边,对我俩说了实话。估计还是燕后吻所造成的后果,我们只好把医生开的药带了一些在身上,着手开始调查博物馆和考古机构被抢这条线索。

我们立刻收拾好武器装备,通过老黑的朋友租了一架小飞机,准备横跨大半个美国,直飞案发地点。由于是私人飞机,所以也没有什么候机大厅,直接开车到停飞机的地方,等小飞机加满油上了跑道,再登机就行。

看那几个地勤人员忙乎的时候,我对驴哥说:“谢谢你,又把你拉进来了。”这次对方抢走的东西都是世界各地挖掘出来的,线索也杂乱无章,所以我们把最博学的驴哥也带着,希望他那丰富的知识能起到作用。

驴哥和我说话的时候,态度要稍微好一些,和钱掌柜沟通的时候也不错。听我对他说谢谢后,驴哥笑了一下回答道:“你出手那么大方,看在钱的份上我也要参加,再说应该是我要谢谢你。要不是你们杀了那个虫妖,我到现在还不敢出门呢。”

“而现在,你们看”驴哥可能觉得光靠语言没有说服力,弯着腰在跑道边上的草坪里找了半天,找了一只蚂蚁出来,放在手心里给我们看,那只蚂蚁乱爬一气,但没有张嘴咬驴哥。

我看驴哥逗那蚂蚁玩的开心,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蚂蚁这个时候咬他一口该多好玩。没想到我这边念头一起,那边驴哥突然“啊”了一声,音量虽然不大,但充满了惊讶。

几人凑近一看,他眼睛瞪的好大,一付不敢相信的表情,看着那只刚才还爬动着急于回家的蚂蚁,此刻正张着上颚死死的咬在驴哥手心的一小块皮上。驴哥张着大嘴,似乎被唤醒了记忆中的恶梦,对我们说:“以前就是这样的,难道我的毛病又犯了?”

我弹飞了那只蚂蚁,同时开玩笑说:“别害怕,人家好好的赶路,被人抓过来咬你两口也正常,要是一堆蜜蜂蚂蚁什么的同时攻击你,才叫有问题呢。”同时脑子里幻想驴哥被一群蚂蚁和蜜蜂围攻时的狼狈样子,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谁知道怪事儿又来了,我这边刚有这个想法没多久,草地里就爬来密密麻麻的黑蚂蚁,别人理都不理直奔驴哥而去。不仅有数量众多的“陆军”,随着一阵嗡嗡声,从不远处花丛中又飞来几十只蜜蜂,也是毫不犹豫的直奔驴哥飞去。驴哥被吓得大叫,脱下外衣驱赶蜜蜂,又在草地上来回跑躲开蚁群。

这种情况就绝对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我心想,难道那虫妖又复活了?驴哥被那虫妖下的诅咒又起了作用?那也说不通啊,我们这里的人都去过那个岛,没理由只咬他自己。

就在我想到“应该咬所有人”的时候,同伴们纷纷发出惊叫,一边从身上往下扫蚂蚁,一边抱怨飞机怎么还没加好油。

“你身上为什么没有?”三媚指着我说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我的肉太臭,没有你肉那么香甜可口。”

“神经病,估计和小龙偷偷喂你吃的东西有关,它对你可真偏心”

听了三媚的话我也觉得有一定道理,燕后和阿宝也都说我身上有虫妖的味道,但小龙到底把什么东西塞到了我嘴里,那股挥之不去的腥味搞得我好几天吃东西都没胃口。

就在我思维走神的这段时间里,那些蜜蜂和蚂蚁像是放弃了攻击,纷纷原路返回,同伴们也随之停下了动作。这个场景让我心里不由得一动,心想这种情况太反常了。如果说我们去过虫岛,那些虫子攻击我们的话,没理由就这样结束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刚才的集体进攻又没法解释。

没等我想个明白,地勤人员挥手叫我们过去,说已经加好油,可以起飞了。我们一行七人,六个精英型作战人员和一个高智商低情商的愤青博士,同时登上了飞机。飞机离开跑道的那一刹那,我心里对自己说:“王八蛋死妖怪,无论你玩什么把戏,老子都不会让你得逞……”

第四章 红发骷髅

下了飞机之后,我们租了两辆车,直奔案发地点,钱掌柜用政府特工的身份,从警察局弄来了全部的案件资料。其中有监控视频,有现场手机拍的照片,幸存者回忆内容,劫匪所用武器弹道检测报告,逃跑路线,最后消失地点等等。

我们开始逐项的分析,从博物馆的监控录像上看,这些劫匪都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6到10人的班级规模,进了博物馆之后二话不说,直接用消声手枪放倒保安,两个人执ak警戒,其余的人砸开展览台玻璃开始装那些各种骸骨。

从视频上看劫匪的头领先挑了几块装在自己随身的背包里,其他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人齐动手,开始往大旅行包里装。连两具完整些的干尸他们也没放过,为了节省空间还把干尸给对折了一下,直接把水分很少的骨头给弄断了不少。这些人东西到手之手扛在肩上掉头就撤,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如果不是正巧有辆巡逻的警察路过门口,估计他们这速度,跑没影了警察才会赶到。

看他们对那些干尸一点也不在意,就更能肯定这些人抢东西不是为了钱,因为像这种干尸和木乃伊,越完整越值钱,像他们这样像收睡袋一样卷成团硬塞之后,估计只能当残次品处理了。

从交手的警察反馈上看,这些人枪发也不错,武器也是军用级的,就在我们几个分析对方战斗力的时候。驴哥盯着资料里的一张照片,陷入沉思的样子引起了我的注意,过去一看是一张骷髅头的照片。

“这有什么好看的?”我奇怪地问。

“这张图有两个地方很奇怪”驴哥有些卖弄的语气对我说,一边示意我能不能找出来。

虽然我很想骂他,但我知道他性格就是这个死样,要满足他的成就感才行,就做求知若渴状:“真不知道,说来听听”

驴哥指着骷髅头旁边散落的一些头发说:“你看看这颜色”

我仔细一看,都是淡红色的,就接着问:“那第二处呢?”

他又指着骷髅的下颌骨说:“你看看这个骨头的长度,再用手量一下你自己的。”

我照做之后,明白了他的意思,我自己的下巴骨才3厘米左右,照片上这个,从旁边的尺刻度上看,最少10厘米。

“这说明什么?”我追问道。

“这块骨头,是放在最中间的柜台里,从录像上看,劫匪头子先把这块挑出来放在自己身上的背包里。同样是骨头,为什么这块待遇不同?我就把这个骷髅的照片找出来细看了一下,正如钱掌柜所说,这个不是普通人类的骨头,是一种特殊的种族,到现在考古界对这个种族存在很在争议……”

老黑直接打断驴哥说:“别扯那些学术啥的,你就直说这是怎么回事儿”

驴哥顿了一下,又说:“这块骨头,是属于一种叫‘红发巨人’的种群,从资料上看,都是1912年在内华达州洛弗拉克市,由一群牧场工人在洞穴里最先发现。”

“那我们现在去那个洞穴,会不会太晚了?”伊万问道。

“没用的,我参加过这种考古搜集工作,进行的很彻底,连一颗牙齿都不会放过。”驴哥摇摇头说道。

“那你说这些做什么?”老黑又开始间歇性情绪失控,对驴哥吼了起来。

“你叫唤个屁,我的想法是,最早发现这些骨头的那些人,会不会留一些当纪念品,毕竟这东西挺稀奇的。”驴哥的话听上去很有道理。

“我同意他的看法,而且我想补充的是,我们能想到的问题,估计劫匪也能想到……”三媚对大伙说。

立刻大伙驱车驶向那个叫做弗拉克的城市,到地方之后钱掌柜立刻联系当地警局,找到了一家在这里经营牧场的人,从警局一些老资料的记载上看,应该就是当年参与开发这片土地的那批牧场主的后代,只不过他们换了几处地方。确定是这家之后,我们又开车30多分钟,横穿了一大片荒凉壮观的沙漠,总算到了资料里显示的这家牧场,100多年了居然还在这里经营,确实很难得,不过也只剩下了这一家,其余的早都搬走换城市居住了。

这里是一大片沙漠中的绿洲建立起来的牧场,看上去生活很悠闲的样子蓝天、白云、沙漠,绿洲,还有一群走路慢吞吞的牛。在几大片围栏中间,是供人居住的房屋,有现代砖石结构的,也有老式木板房。

我们刚从车里出来,有个白人男子骑着马绕过围栏,过来问我们是干什么的。钱掌柜亮了一下证件,说有事想找牧场主谈谈。

那人点点头,说牧场主出去了,带去个地方先等他回来,说完跳下马在前面带路。这人走了没几步,从角落里跳出来一只狗对他叫个不停。

“走开,讨厌的家伙,再叫看我不揍你”带路的人挥手骂道。

“小家伙还挺凶的,它叫什么名字啊?”三媚笑着问道。

那人顿了一下说:“叫lucky”。

“乖,lucky,别叫了,来,让姐姐摸摸头”说完三媚走过示意那狗安静下来。也不知道是三媚笑的太甜,还是她对着狗也用了催眠一类的媚术,总之那狗真的安静了下来,三媚拍拍它的脑袋 又走了回来。

趁那个带路的人看不到的时候,三媚对大伙做了个手势,示意做好战斗准备。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我们都相信三媚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各自警惕起来。

“走过这片空地,门口停着越野车的房间就是,你们进去稍等一下,我去给老板打电话。”说完这人就要走。

他经过我们的时候,三媚突然闪电般的一个寸拳将其击倒,紧跟着拖到墙角掏出枪顶在脑袋上说:“你到底是什么人,快说”

驴哥像是被吓了一跳,想上去拉三媚,嘴上说着:“怎么说掏枪就掏枪?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三媚答道:“如果他真是这里的工人,早就和狗混熟了,怎么会像是对陌生人一样冲他叫”说完扔了个椭圆的金属片给我。接过来一看是个狗牌,上面写着检疫日期和狗的名字“bacon(培根)”应该是三媚刚才从那小狗的脖子上摘下来的。

那工人见到三媚动作和我的表情,意识到自己被识破,猛的挣扎了一下,又被三媚补了一脚踢翻在地上。但这么一来,他的头就露到了墙角外面,钱掌柜刚想拉住他的脚把他拖回来。就听到远处一个房间里传来了枪响,子弹从地上这家伙太阳穴打进去,直接就把他的头打成了烂西瓜。

第一枪像是口令一样,立刻从几个房间里都传来了密集的射击声,子弹一片接一片向我们这边飞来。如果我们刚才穿过那片空地的话,就会处于敌人几个方向交叉的火力覆盖,还好三媚及时发现了破绽,不然非得吃了大亏不可。

我们现在处于车库和马厩交界的拐弯处,地形虽然也不太好,但怎么也比穿过空地当敌人的活靶子要强。同伴们立刻抽出武器还击,我对驴哥说:“趴在墙角,手抱着头,别乱跑。”

打了两个手势,钱掌柜和老黑继续开火吸引对方火力,三媚和金梨花一组,我和伊万一组,分别从左右两侧摸过去准备解决敌人。我和伊万选一侧是马厩,虽然现在一匹马都没有,但是满地的干草和马粪还是挺麻烦的。再加上马厩是用薄木板钉起来的,在子弹面前就像纸一样轻易穿透,我和伊万都不敢抬头,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的向前爬,时不时还得停下来躲避敌人的扫射。

“你可真会挑地方”伊万吐掉嘴里的草沫子对我抱怨道。

“你以为我想?”我指着被子弹蹦到头上的马粪回答说,一边拼命向前爬,总算运动到了与敌人左翼平行的位置。

从我这个位置的木板缝隙看过去,是放农具的房间,里面躲着一组敌人正向我和伊万开火。其中一个端着mp5的家伙可能是太急于杀掉我们,探出上半身不停的狂扫,被伊万一个点射轻松击毙。

另一个家伙把身子缩在墙角,不露头的对我们甩了一枚手雷,我跳起来抓起旁边一把清理马厩的铁锹,打棒球一样挡了出去,结果飞到另一侧把马厩的支撑柱炸断了一根,半个马厩都塌了下去。虽然这家伙自以为聪明,没露头扔的手雷,但他还是低估了伊万的射击水平。这么近的距离上,伊万能用子弹杀苍蝇,更别说那粗的胳膊,随着一声枪响和惨叫,那人胳膊收回去的时候,手腕只剩一点点皮连着,骨头整个被7n31的穿甲弹给打断。

没功夫夸伊万的枪法,我对他说:“得冲过去,不然就被埋在这里了。”

“等等”他说话同时给自己的两支pp-2000都换上了40发弹匣,对我点点:“好了”

“冲”话音未落我和伊万一齐撞开马厩的门,对着农具室边扫射边冲了过去。几秒钟内我和伊万打出上面发子弹让里面敌人根本不敢抬头,一个家伙企图顶着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