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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sam身边有哪个男性朋友叫steven的,更不记得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里有个叫赵彦青的。”丽莎疑惑。

“也许sam作为名人,自有他的一套神秘办事风格。偶尔为件新任务而临时找个新人不是不可能呀。”

“有道理。”丽莎依旧半信半疑:“也许吧,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回头问问miss李,她比我更清楚许多事。不管如何,你的工作顺利完成,毕竟是好事。来,我们先去吃饭,晚上我答应过你,一起去红馆参观参观。可惜了你没赶上sam半个月前刚在红馆结束的演唱会。”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呢!不过丽莎也提醒我,香港社会一向有不少变态劫匪,我这次已属运气好。新闻里已经播放过不知多少有关变态男子打着明星幌子诱骗无知少女的案例。假如steven以受明星委托为名,要从我这里劫财劫色,我就死得难看了。

她说得有声有色,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晚饭是丽莎坚持要请客,她并没有带我去高档食肆,而是一些路边的排挡。我很高兴,对香港的美食,我早已向往。

那天晚上,我吃到了自己向往已久的潮州牛丸还有咖喱鱼蛋。意犹未尽。

丽莎有朋友在红馆做事,当晚馆里恰好没有任何活动和演出,所以我们毫不费力地就进入了这个星光灿烂的小世界。想,曾经有多少个夜晚,sam在此和无数如我般的歌迷观众一起共歌到天亮。

如今我却这么真实地站在这里,这个曾经只在电视里才能接触到的梦工厂……我小心翼翼地东摸西碰。然后找到个最接近舞台的座位,坐下来呆呆地盯着空荡荡的清寂舞台。

可是明天下午的飞机,我就要飞回上海了。

丽莎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她心知我为何紧张。有场馆工作人员走过来请我们离开。说是有贵宾来看场地。

“我想是梅艳芳来了,听说她复出后有打算筹办新演唱会的意向。”丽莎拉着我走。我却甩开她的手。“是吗,那太好了。”记者的职业本能让我赶紧去摸包里随时准备的傻瓜相机。又有文章做了!

工作人员一看不对,死死拉住我。场馆灯光却突然大亮。

“阿梅来了!”丽莎惊喜地叫。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灵活挣脱他的手,闪光灯开始啪啪响。丽莎拼命地同对方解释我只是一家内地正规读物的娱乐记者,而非狗仔队成员。

等等,谁进入我的镜头了?我将相机从眼前挪开,目瞪口呆。丽莎已经狂喜般地叫了出来——“sam!”

他居然也来了!难道他是陪阿梅一起来的吗?

工作人员走过来扯我们俩走。丽莎求他道:“我们都不捣乱,就在这里看着好吗?我的朋友是你的同事……我跟她招呼过了的。”对方有些犹豫,但态度依然强硬。

路过蜻蜓5(3)

sam已经听见了她的惊叫,将目光投向我们的位置。梅艳芳也转头过来,向我们挥手示意。微笑。

“你们好!”sam大声地跟我们招呼。英气逼人。

这是我第二次遇见他。

因为激动,我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丽莎也只会拼命地冲他抛飞吻。他开始大笑。我僵在原地,看着他,一眼眼地仿佛要看到他心里去:“sam,还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否?”我默默地想,接着眼泪不争气地汹涌出来。不是悲伤,绝对不是,那么是喜悦吗?或者是某种无法言说的委屈感?

他看见我,目光中有些意外。他的笑容凝在半空中,开始向我走过来。两个黑衣人出现,见状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他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然后开了口。

“是蜻蜓吗?”声音很温柔很温柔。

仿佛周身的血都涌上了头,我的脑袋一懵。心跳开始加快。丽莎在边上拼命催我,将手掌伸到我眼前晃动,我慢慢挡开她的手。

“是,是我!”我用力地点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的目光。

“欢迎你来到香港!”他抓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话音一落,就转身向梅艳芳叫:“阿梅,我有朋友从上海来,失陪一会!”

我满脑子搜索想说的千言万语,最后出口的却是——“我明天就回上海去了。”

“啊,那太遗憾了。”他松开我的手,幸福的余温却已经传遍我的全身。

我的下一句是:“我还会再来的!”

“是吗,那太好了!一定要来看我的演出哟!”他显然高兴起来。我拼命点头,表示一定!

“听说你这次来香港要办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希望我确实帮到了你。”他会在此时想起我的工作,可见是个多么会体贴人的、毫无明星架子的男人。我只会同他拼命说谢谢。

黑衣人在这个关节走上前来,先是对我笑了笑,然后冲着sam的耳朵说了几句什么。他的表情一变,回过来跟我们说:“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一步了。”接着同丽莎也握了握手。

他刚转身,我就忍不住将双手握成喇叭,放在嘴边开始大叫:“sam大哥!我会一直支持你的!”

他停顿了一下,跟着回过头来。眸子里似乎闪动着什么。深深的眼窝里透出迷人气息。

“谢谢!亲爱的蜻蜓,我也要告诉你,我一直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我们还会再见的,是吗?”

他大声而坚定地说。接着抛出sam式的迷人笑容,然后匆匆和一群人离开。

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浑身汗透,整个人终于瘫软在座位上。握着丽莎的手,我喃喃道:“丽莎,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来香港!”

“我知道。”

“这次是我第二次见到了sam!”

“我也知道。……”她的手与我的一起共鸣。

灯光沉沉地暗下来,我的眼皮垂下来,泪水颗颗滚落下来。

路过蜻蜓6(1)

6.没有方冰们,化妆品不会畅销不衰,同样没有朱嘉华们,娱乐小报不会层出不穷,明星也不会大红大紫。

送机的只有丽莎和miss李。之前我们一起在机场附近享用了一顿味道还不错的港式早茶。我乘坐的那班飞机10点15分始发。

9点多的时候,我们坐在候机大厅里。我对丽莎和miss李再次表示真挚的感谢。

“在香港这土地上,除了sam,我还拥有你们这两位好朋友。”

miss李浅浅地笑:“不客气,希望1997后,你可以带着你的上海歌迷会来香港同我们聚聚。”

“对,那时sam也不过38岁,我们可以一起来庆贺他的生日。”丽莎十分赞同。我亦有些兴奋地击掌:“好啊好啊,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正说呢,听见贴身包里的手机响。丽莎俏皮地冲我眨眨眼:“蜻蜓妹妹你的电话,不会是香港小情人来的吧。哈哈。”我一扭头,用眼神表示“讨厌。”

按下绿色接听键,话筒刚贴近耳边,就听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你好。朱小姐,我是steven。”

“啊,你好你好,真是抱歉,就要走了,一直没想起同你来个电话告别。”我又惊又喜。

对方语气依然和气淡定:“没关系,你们这一行都十分忙碌,而且我们也不过是刚认识而已。”

“哪里啊,我感谢你都来不及呢,这次多亏你,不然……”我急急辩解,却被对方打断。

“你就要走了,咱们就不要浪费时间在客气上面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特地来告诉你,不能亲自来给你送行,非常抱歉。另外,希望我们能够经常保持联系。”

“一定一定,我们好好合作的机会还在后头呢。下次我来香港的时候,也许还要麻烦你呢,谢谢谢谢……”

“谢谢,鄙人非常荣幸。”

“我也是,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按下红色挂机键后,我深深呼了一口气。未等丽莎开口,我就说:“就是那个赵彦青,steven!”

丽莎哦了一声,就转头看向miss李。半晌,突然笑了:“我觉得蜻蜓妹妹真客气,永远只认识谢谢两字。”miss李想了想,也笑了:“你们两个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从未听说过有赵彦青此人,我认识的人里叫steven的人不少,可是没有人叫赵彦青的。”

“也许是新来的呢?”丽莎旁敲侧击。

“怎么可能。此外我跟莎伦姐是好朋友,sam认识的人,她也应该认识。朱小姐,我怕你遇人不淑。”miss李难得展现出她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口中的莎伦姐,就是传说中sam多年的女友。坊间传说他们其实早就结婚,也有传说其实是普通朋友。娱乐圈本来就是个真真假假混淆不清的地方。如今的我不过是尚在河边走,偶尔溅到点水。

可是miss李变了冷笑说:“就算不在河边走,干燥的大马路上也偶有积水坑,鬼知道哪天一辆破车开过,惊起漫天水花,无论多无辜的人都难逃此劫。”

我似懂非懂。

她仿佛自顾自地继续说:“我们还是认真听歌,认真支持我们喜欢的歌手。这些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忘记这忙碌尘世里的种种不快,感受点温柔心情,就这样简单。你们觉得呢?”

我们相看了一下,轻轻点点头。机场大厅里,背景音乐正低低地,暧昧地流转。如今哪个地方的空气里,不充斥着或忧伤或跋扈或喧嚣或灵动的音符?

我终于说:“不管如何,steven这次是真心帮了我,我没有理由怀疑他的为人。”

也许是吃惊我怎么又扯到这个人身上来了,她们别过头来瞪住我。

“蜻蜓妹妹,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喜欢你这股善良而固执的性格。”丽莎先叹了口气。她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谢谢,我只是认为在没有掌握确切证据前,不要随便杯弓蛇影而已。虽然我知道自己还小,还不够领悟这个险恶社会,但请允许让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真诚的。”

机场大厅开始广播提醒我所坐的那班飞机的旅客准备登机。我的心微微下沉,依依不舍的情绪开始在胸腔内翻涌。

2个小时后,我于恍惚中抵达了上海。一下飞机,就看见男朋友和方冰一起出现。

方冰先拿了我的行李冲出去,大叫“taxi,taxi!”

“去那里排队啊,你以为这是大街上啊!”男朋友一只手拢成喇叭冲她喊。

只有我一直沉默,仿佛一个人在清晨被电话声吵醒后,一时还缓不过神来。男朋友趁方冰满世界找出租车的间隙,凑过来吻了我一记。

在车上,方冰兴奋地看我给她带的名牌化妆品,是我送她的礼物。我则给她看新拍的照片,其中就有sam意外闯进我镜头的那张。

“蜻蜓,不是我说你,怎么你运气就那么好,老是会碰上自己喜欢的人呢。”她的眼睛几乎要放绿光了。我冲她拼命挤眉弄眼。我怕男朋友误会她的意思。

她半晌反应过来,先“咕咕”地乐了。

“死蜻蜓,现在谁不知道你是sam的超级fans啊,他也不是不知道,这是吃的哪门子醋啊。”

男朋友从副驾座上转过头来,看了看我,笑了。

出了机场高速路,我们开始进入市区。正午的阳光直直地照下来,我看向车窗外,突然有些眼花。一时不知自己究竟身在何处。

路过蜻蜓6(2)

城市和城市的差异真有那么明显吗?昨夜还在充满诡异灯光的不夜城里陶醉,如今却站在一座阳光之城的边缘。

将上海比喻成阳光之城,方冰第一个强烈反对。

她从来都高度赞美这座城市的夜晚,她坚持说再没有一个城市比上海更夜了,夜至更深,以至靡靡。华灯初上时分,是她与这城市一并醒转的时刻。

她是属于夜晚的。我们能够在一起,完全是个“奇迹”。

所以方冰和我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她的外表永远光鲜时尚,出门前是必定要花上2个小时精心打扮的,连每一根发丝都追求完美。看过去,人人莫不以为是个孤傲冷冰的美女,仿佛人如其名。只有我知道她其实孤寂而且轻微自闭。但她不会用沉默来表现症状,相反,人前人后都似翩翩花蝴蝶。喋喋不休。

方冰所在的杂志社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杂志社,就冲这点,她觉得无论什么口气都可以忍下。何况当年介绍她进入这家杂志的是她的一个有着知遇之恩的恩师。

她同她说:“这里是做事的地方,像你这么单纯的女孩,永远不会有人来为难你。”

我则同方冰说:“其实你的隐忍能力是有限的,不过是你放不下许多东西而已。”

她同意我的说法,但又补充:“蜻蜓,我不是你,所以我不会去爱一张虚幻的海报,不会陷入一首流行歌曲里无法自拔。做到这些,绝对不是光有勇气就可以的。”

所以她总是争分夺秒地享受当下,在我看来,如此的享受有些消极的味道。比如她会去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