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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实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时候,须同时想法子改良社会经济组织,防止后来的社会革命,这真是最大的责任。

於今先说民生主义所以发生的缘故。这民生主义,是到十九世纪之上半期才盛行的,以前所以没有盛行民生主义的原因,总由於文明没有发达。文明越发达,社会问题越着紧。这个道理,很觉费解,却可以拿浅近的事情来做譬喻。大凡文明进步,个人用体力的时候少,用天然力的时候多,那电力、汽力,比起人的体力要快千倍。举一例来说,古代一人耕田,劳身焦思,所得谷米,至多不过供数人之食。近世农学发达,一人所耕,千人食之不尽,因为他不是专用手足,是借机械的力去帮助人工,自然事半功倍。故此古代重农工,因他的生产刚够人的用度,故他不得不注重生产。近代却是两样。农工所生产的物品,不愁不足,只愁有余,故此便重商业,要将货物输出别国,好谋利益,这是欧美各国大概一样的。照这样说来,似乎欧美各国应该家给人足,乐享幸福,古代所不能及的。然而试看各国的现象,与刚才所说,正是反比例。统计上,英国财富多於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於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这是人力不能与资木力相抗的缘故。古代农工诸业都是靠人力去做成,现时天然力发达,人力万万不能追及,因此农工诸业,都在资本家手里。资本越大,利用天然力越厚,贫民怎能同他相争,自然弄到无立足地了。社会党所以倡民生主义,就是因贫富不均,想要设法挽救;这种人日兴月盛,遂变为一种很繁博的科学。其中流派极多,有主张废资本家而归诸国有的,有主张均分於贫民的,有主张归诸公有的,议论纷纷。凡有见识的人,皆知道社会革命,欧美是决不能免的。这真是前车可鉴,将来中国要到这步日地,才去讲民生主义,已经很迟了。这种现象,中国现在虽还没有,但我们虽或者看不见,我们子孙总可以看得见的。与其将来弄到无可如何,才去想破坏,不如今日预筹个防止的法子。况且中国今日,如果实行民生主义,总较欧美易得许多。因为社会问题,是文明进步所致,文明程度不高,那社会问题也就不大。举一例来说,今日中国贫民,还有砍柴割草去谋生活的,欧美却是早已绝迹。因一切谋生利益,尽被资本家吸收,贫民虽有力量,却无权利去做,就算得些蝇头微利,也决不能生存。故此社会党常言,文明不利於贫民,不如复古。这也是矫枉过正的话。况且文明进步是自然所致,不能逃避的。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杲,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杲。欧美各国,善杲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我们这回革命,不但要做国民的国家,而且要做社会的国家,这决不是欧美所能及的。欧美为甚麽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大凡文明进步,地价日涨。譬如英国一百年前,人数已有一千余万,本地之粮,供给有馀;到了今日,人数不过加三倍,粮米不够二月之用,民食专靠外国之栗。故英国注重海军,保护海权,防粮运不继。因英国富人把耕地改做牧地,或变猎场,所获较丰,且徵收容易,故农业渐废,并非土地不足。贫民无田可耕,都靠做工餬口,工业却全归资本家所握,工厂偶然停歇,贫民立时饥饿。只就伦敦一城计算,每年冬间,工人失业的,常有六七十万人,全国更可知。英国大地主威斯敏士打公爵,有封地在伦敦西偏,后来因扩张伦敦城,把那地统圈进去,他一家的地租,占伦敦四分之一,富与国家相等。贫富不均,竟到这地步,平等二字,巳成口头空话了。大凡社会现象,总不能全听其自然,好像树木由他自然生长,定然支蔓,社会问题,也是如此。中国资本家现在还没有出世,所以几千年地价从来没有增加,这是与各国不同的。但是革命之后,却不能照前一样。比方现在香港上海,地价比内地高至数百倍,因为文明发达,交逼便利,故此涨到这样。假如他日全国改良,地价一定跟着文明日日涨高的。到那时候,以前值一万银子的地,必涨至数十万、数百万。上海五十年前,黄浦滩边的地,本无甚价值,近来竟加至每亩百数十万元,这就是最显明的证据了。就这样看来,将来富者日富,贫者日贫,十年之后,社会问题便一天紧似一天了。这种流弊,想也是人人知道的,不过眼前还没有这现象,所以容易忽略过去。然而眼前忽略,到日后却不可收拾,故此今日要寻个解决的法子,这是我们同志应该留意的。闻得有人说,民生主义是要杀四万万人之半,夺富人之田为已有,这是未知其中道理,随口说去,那不必去管他。解决的法子,社会学者所见不一,兄弟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子。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有,这於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卖,自当永绝,还是最简便易行之法。欧美各国地价已涨至极点,就算要定地价,苦於没有标准,故此难行。至於地价未涨的地方,恰好急行此法,所以德国在胶州湾、荷兰在爪哇,已有实效。中国内地文明,没有进步,地价没有增涨,倘若仿行起来,一定容易。兄弟刚才所说社会革命,在外国难,在中国易,就是为此。行了这法之後,文明越进,国家越富,一切财政问题,断不至难办。现今苛捐尽数蠲除,物价也渐便宜了,人民也渐富足了,把几千年来的弊政,永远断绝,慢说中国从前所没有,就说欧美日本,虽说富强,究竟人民负担租税未免太重。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这社会的国家,决非他国所能及的。我们做事,要在人前,不落人后,这社会革命的事业,定为文明各国将来所取法的了。

总之,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中国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制,故要社会革命。这三样有一样做不到,也不是我们的本意。达到了这三样目的之后,我们中国当成为至完美的国家。

其次我们要研究的,就是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宪法”二字,近时人人乐道,便是满洲政府,也晓得派遣奴才出洋考察政治,弄些预备立宪的上谕,自惊自扰。那中华民国的宪法,更是要讲求的,不用说了。兄弟历观各国的宪法,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英是不能学的,美是不必学的。英的宪法所谓三权分立,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各不相统。这是从六七百年前由渐而生,成了习惯,但界限还没有清楚。后来法国孟德斯鸠将英国制度作为根本,参合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家之学。美国宪法,又将孟德斯鸠学说作为根木,把那三权界限,更分得清楚,在一百年前,算是最完美的了。一百二十年以来,虽数次修改,那大体仍然是未变的。但是这百余年间,美国文明日日进步,土地财产,也是增加不已,当时的宪法,现在已经是不适用的了。兄弟的意思,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

那五权除刚才所说的三权之外,尚有两权:一是考选权。平等自由,原是国民的权利,但官吏却是国民公仆。美国官吏,有由选举得来的,有由委任得来的,从前本无考试的制度,所以无论是选举,是委任,皆有根大的流弊。就选举上说,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结国民,运动选举,那些学问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讷於口才,没人去物色他。所以美国代表院中,往往有愚蠢无知的人,夹杂在内,那历史实在可笑。就委任上说,凡是委任官,都是跟着大总统进退。美国共和党民主党向来迭相与废,遇着换了大总统,由内阁至邮政局长,不下六七万人,同时俱换,所以美国政治腐败散漫,是各国所没有的。这样看来,都是考选制度不发达的缘故。考选本是中国所始创的,可惜那制度不好,却被外国学去,改良之後,成了美制。英国首先仿行考选制度,美国也渐取法,大小下级官吏,必要考试合格,方得委任。自从行了此制、美国政治方有起色。但是他只能用於下级官吏,并且考选之权,仍然在行政部之下,虽稍有补救,也是不完全的。所以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选,及任用私人的流弊。中国向来诠选,最重资格,这本是美意,但是在君主专制国中,黜陟人才,悉凭君主一人的喜怒,所以虽讲资格,也是虚文。至於社会共和的政体,这资格的法子,正是合用。因为那官吏不是君主的私人,是国民的公仆,必须十分称职,方可任用。但是考核如果属於行政部,那权限未免太广,流弊反多,所以必须成了独立机关,才得妥当。

一为纠察权,专管监督弹劾的事,这机关是无论何国,皆必有的,其理为人所易晓。但是中华民国宪法,这机关定要独立。中国从古以来,本有御史台主持风宪,然亦不过君主的奴仆,没有中用的道理。就是现在立宪各国,没有不是立法机关兼有监督权限,那权限虽然有强有弱,总是不能独立,因此生出无数弊病。比方美国纠察权归议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使他不得不俯首听命,因此常常成为议院专制;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总统,如林肯麦坚尼2罗斯福等,才能遵行独立之目的。况且照正理上说,裁判人民的机关,已经独立,裁判官吏的机关,却仍在别的机关之下,这也是理论上说不过去的,故此这机关也要独立。

合上四权,共成为五权分立。这不但是各国制度上所未有,便是学说上也不多见,可谓破天荒的政体。兄弟如今发明这基础,至於那详细的条理,要望大家同意,尽力研究,匡所不逮,以成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这便是民族的国家,国民的国家,社会的国家,皆得完全无缺的治理。这是我中国四万万人最大的幸福了。想诸君必肯担任,共成此举,是兄弟所最希望的。

——孙中山选集,上卷,页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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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恭亲王,即奕劻。

论支那立宪必先以革命

更新时间2005-6-23 23:19:00 字数:4567

论支那立宪必先以革命

汪 东1

方今不欲革命而主立宪论者,其苦心有二大端:曰,怵杀人流血之惨也,曰,惧列强之干预也。其第一义,仁人之言也,天下之善,孰有过於心此念而口此言者。虽然,譬之於医之治疾病,势有缓急,则疗之之汤药,亦因之而少异焉,而迥别焉。若夫诊急病而缓治之,此庸医之所以杀人也。中国之现象,毋乃类是。甲午(光绪二十年,1894年)一创,庚子(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再仆,病非缓矣。命悬诸旦夕,而委之於命,自非至愚,谁其是此!则必思有以救之之道焉。其道维何?将舍革命无由。而革命与立宪,要非绝对的名词也。夫立宪为专制改良的政体,而革命者即所以求此政体之具也。求共和立宪以革命,求君主立宪亦以革命。[按立宪政体中,为别为君主立宪、共和立宪。今之后其立宪者,其目的果何如?为要求君主立宪乎,抑共和立宪乎?其界说甚不分明。此属於理论上之研究,而本论必专切时势而立言,此不多费。]问各国立宪政体,然孰非成之於革命者。彼夫英吉利之三岛,舆蕞尔弹丸之日本,世人艳之,谓为无血之革命。乃试一翻两国之立宪史,其杀人流血之数,殆不减於中国列朝一姓之鼎革,犹皆斑斑可考也。特其恐怖时期,为稍短促已耳。德相俾士麦之言曰:“所持以争存於世者,果何物欤?惟黑铁而已,赤血而已。”今也此一语几巳成为世界之公言,苟非是,则将无以争权利、捍生命也。国之於敌为战争,而下之对上即为革命,要其於争权利、捍生命之通则一而已,岂有他哉!

主立宪论者曰:“今之改革,权操诸下,而上竭其残暴之手段以压抑之,下复出其相当之能力以反抗之,则杀人流血之暴祸於以成,革命是也。反而言之,改革之权操之於上,而下尽输其资产生命以为之陛楯,上复慨与以高爵厚禄以施之报酬,则杀人流血之暴祸於以销灭,立宪是已。中国而欲求更杀人流血之惨,则毋宁以其改革之权奉之於上;而所以持极端的革命论,谓必并满人而斥之者,为卜其必非真爱国者之论也。”呜呼!以若所言,何其陋也。种族之戚,在昔已然,而人类之学,至今日而益著,此不必为译者也。置二物而冶於一鑪,其能熔合无间者幾希矣。今乃必欲以种类不同,血系不属,文化殊绝之二族,而强混淆之,使之为一同等之事业,其声气之隔膜,已不待言。而况乎此种类不同,血系不属,文化殊绝之二族者,其階级悬殊,又复若云泥之迥判,柏猜相忌,已非一日於兹,於此而欲求一推诚布公之改革,岂可得乎